我国微小企业发展将获得国际开发机构的金融支持。昨日,国家开发银行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正式签署了贷款总额为5000万美元的微小企业贷款项目转贷款协议和金额为300万欧元的赠款协议。 此举标志着中德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微贷款领域合作项目正式启动。
    据悉,国开行除接受国际金融机构资金外,将在未来两年内投入数十亿元人民币的信贷资金支持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微贷款业务。微小企业贷款一般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平均每笔金额为4-5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按照市场原则确定,由正规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模式运作。
    据国开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开行与国际金融机构开展此项合作,旨在引进国际经验,通过“技术+资金”(技术援助和转贷款支持)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进入微小企业贷款领域,推动中国微小企业贷款的市场建设和机构建设,建立为广大微小企业服务的融资体系。目前,国开行已选择了包头市城市商业银行和台州市城市商业银行作为首批试点合作银行,并于2005年12月向两地派遣了国际专家开展咨询培训。截至2006年8月末,两家合作银行共发放微贷款1507笔,发放金额7488万元;贷款余额6382万元,平均单笔贷款余额4.36万元,不良率0%。
    按照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安排,至2007年末,国家开发银行将联合世界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向12家合作银行提供微贷款业务的技术和资金支持。通过这些合作银行,国开行将向数以万计的微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