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6年9月8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06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首发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国家对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加上北京罗顿沙河高教园区统一规划调整等原因,本公司投资的“北京罗顿通讯技术中心”项目将不再实施。为提高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拟改变原用于委托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沙河公司”)建造的低端网络产品、网络安全产品项目中“北京罗顿通讯技术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
    1、2006年9月19日,公司与北京沙河公司签署了原项目的《终止协议》。
    2、拟变更募集资金的项目和金额为:低端网络产品、网络安全产品项目中的“北京罗顿通讯技术中心”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拟变更募集资金的项目和用途:
    (1)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万元,其中:用于支付购买“上海名门世家商业广场”项目房产款项5735.96万元及装修款项2361万元,合计8096.96万元,该房产位于上海浦东洋泾186号地块中的“上海名门世家四期商业广场A、C区”,建筑面积共5606.89平方米;其余募集资金1903.04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上海名门世家商业广场”项目投资总额为14696.96万元,其中:购买房产款项为12335.96万元,装修款项为2361万元。
    (3)“上海名门世家商业广场”项目投资总额与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支付购买房产款项的差额6600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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