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9月18日,“金融界”、“新浪”网站财经版等媒体刊登了《*ST天香重组在望:中节能打造秸秆发电样板》的文章,文章 中提及我司将与中国节能投资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并称“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将向*ST天香注入市场前景极为看好的秸杆直燃发电项目,由此,*ST天香将成为沪深两市首家以生物质发电为主的上市公司”。 针对该文章的内容,我司现澄清如下: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了解,就股权转让事宜,公司大股东确曾经与中国节能投资公司进行接触,但双方目前并无任何实质性进展,上述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并未与任何一家企业签署有关股权转让及资产重组方面的协议和文件,上述文章中所叙述的“发电项目”之内容纯属谣言。公司董事会及高管人员也未接受过任何媒体有关股权转让及资产重组事项的采访。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郑重承诺,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