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1世纪经济报道》于2006年9月19日刊登了以《湘投控股打造旅游航母,张家界或定向增发》为题的报道,内容涉及本公司重组等事宜,文中写道:“湘投控股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过了这一关(指公司存在大量债务和担保,需与债权银行谈判),湘投控股将把旗下旅游资产注入,这样一来,定向增发、重组和股改一起进行,彻底解决张家界的历史遗留问题。 ”文中还提到,电广传媒考虑把同为鸿仪系控制的另一家上市公司嘉瑞新材提供的一个亿担保作为重组成本来收购张家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就上述报道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鸿仪实业集团问询,特作澄清声明如下:
    1、湖南鸿仪实业集团前期确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17)、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本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进行过接触和洽谈,上述两家企业已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分别对本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目前尽职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截至目前,湖南鸿仪实业集团并未与任何一家企业签署有关本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资产重组方面的协议,也未达成任何口头或书面意向;
    2、关于湘投控股、电广传媒对本公司的重组思路,湖南鸿仪实业集团与本公司并不知情也未在前期洽谈中涉及;
    3、湖南鸿仪实业集团与本公司未向任何新闻媒体或咨询机构提供过有关本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信息,也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行为;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有关因4.2亿元对外担保引起的或有负债的解决方案正在与债权银行协商之中。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股票发行计划,公司的股改工作正按照公司股改计划有序推进。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