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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日起,我国将根据《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对原产于智利的7391个税目的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根据《规定》,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品、大部分有色金属初级产品等2834个税目实施零关税,部分机织物、蔬菜等1960个税目税率降低幅度为50%,部分胶片、建材产品等975个税目税率降低幅度为20%,葡萄酒、部分药品及日用轻工产品等1622个税目税率降低幅度为10%。 同时,智方也将对原产于我国的7750个税目实施协定税率,其中蔬菜、水果以及大部分机械、电气设备等5891个税目的商品将立即实施零关税。
近年来中智两国经贸关系发展良好,特别是2000年以后,两国贸易进入了高速增长阶段,平均年增长幅度在20%以上。为进一步推动双边贸易发展,2004年11月,中智两国正式启动了自由贸易谈判,并在五轮磋商后于2005年11月18日正式签署了协定。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智两国自由贸易协定降税进程启动后,两国97%的产品将在10年内逐步实施零关税。在双边贸易中,智利对我出口主要以矿产品、林产品为主,而我国的出口产品主要是纺织品、机电和轻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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