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21日上午8:30在公司总部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6584.981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8%,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杨继学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84.98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84.98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84.98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申购新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84.98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84.981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汪中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