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9月21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一致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以3票同意一致通过了关于全面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见上交所网站)
    三、以3票同意一致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王波、段连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应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任期3年,简历如下:
    王波先生,中国国籍,现年39岁,研究生学历,博士在读,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处任副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任主任。
    段连旺先生,中国国籍,现年54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曾任山东黄金工业总公司(局)生产技术处副处长、(1993.06至1994.07在平度市挂职副市长),山东黄金集团公司企管部副部长、部长。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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