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9月20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书面议案于2006年9月10日采用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每一位董事和监事。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置换截至2006年8月31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2,541.18万元。
    同意本次募集资金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的部分1,171.99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06年9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具体计划安排,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熔铸氧化铝耐火材料生产线建设”2006年9月及以后各季度的资金使用计划。计划2006年9月投入募集资金1,285万元、2006年第四季度投入998万元、2007年投入1556万元。
    3、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湘潭板塘支行增加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湘潭板塘支行增加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期限1年。
    4、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翠微路支行增加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用信用方式增加向北京银行翠微路支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期限1年。
    特此公告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