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向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送股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2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对价股份将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9月25日;
    4、复牌日:2006年9月2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5、自2006年9月27日公司股票、华电转债、华电转股复牌,公司A股简称由"华电能源"改为"G华电能",A股股票代码"600726"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8月21日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于2006年8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向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送股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2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对价股份将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同时,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此外,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① 将华电能源定位为中国华电在东北地区的电力发展主体和资本运作平台。②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以适当方式将中国华电拥有的辽宁铁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注入华电能源。"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得3.2股的对价股份。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全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383,964,933 28.64% 100,448,029 283,516,904 21.15%
2 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46,054,267 3.44% 12,048,133 34,006,134 2.54%
3 黑龙江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3,765,334 1.77% 6,217,184 17,548,150 1.31%
4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19,392,000 1.45% 5,073,088 14,318,912 1.07%
5 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7,200,000 0.54% 1,883,573 5,316,427 0.40%
6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6,811,200 0.51% 1,781,860 5,029,340 0.38%
7 哈尔滨瑞亨有限责任公司 6,811,200 0.51% 1,781,860 5,029,340 0.38%
8 华能综合产业公司 5,108,160 0.38% 1,336,332 3,771,828 0.28%
9 哈尔滨华强电力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824,533 0.06% 215,704 608,829 0.05%
合计 499,931,627 37.29% 130,785,763 369,145,864 27.54%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9月25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9月2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9月27日起,公司A股简称改为"G华电能",A股股票代码"600726"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对象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6 年9月25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83,964,933 -383,964,933 0
2、社会法人持有股份 115,966,694 -115,966,694 0
非流通股合计 499,931,627 -499,931,627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283,516,904 283,516,904
2、社会法人持有股份 0 85,628,960 85,628,96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369,145,864 369,145,86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A股 408,705,510 130,785,763 539,491,273
2、B股 432,000,002 0 432,000,00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840,705,512 130,785,763 971,491,275
股份总额 1,340,637,139 0 1,340,637,139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283,516,904 21.15% G+36个月
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34,006,134 2.54% G+12个月
黑龙江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7,548,150 1.31% G+12个月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14,318,912 1.07% G+12个月
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5,316,427 0.40% G+12个月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5,029,340 0.38% G+12个月
哈尔滨瑞亨有限责任公司 5,029,340 0.38% G+12个月
华能综合产业公司 3,771,828 0.28% G+12个月
哈尔滨华强电力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608,829 0.05% G+12个月
    注:G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
    八、其他事项
    1、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451-82525998、82525708、82525778
    传 真:0451-82525878
    咨询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
    2、财务指标变化
    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不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但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九、备查文件
    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