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开的“第四届中国租赁业论坛”上,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的一位官员透露,银监会鼓励银行支持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并正在研究制定境内金融机构投资控股融资租赁企业的管理办法。 此外,已经完成二次征求意见稿的《融资租赁法(草案)》有望年底提交一审,争取明年颁布。
    全国人大财经委《融资租赁法》起草组副组长王文泽认为,尽管融资租赁业在我国已有20多年的历史,但发展速度偏慢,规模仍太小,还存在政策环境不适应,融资租赁企业的资金来源受限等问题。他进一步解释,“我国禁止银行资金投资融资租赁业的政策以及融资租赁企业很难获得银行中长期信贷资金的现状,限制了融资租赁业的资金来源”,再加上有些领域已出台的不少政策无形中限制了企业开展或使用融资租赁业务。
    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的一位人士称,银行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在国际上已相当普遍,再加上不少外资银行已越来越深地涉足我国融资租赁业,国内银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大势所趋。
    但是,银行背景融资租赁企业的发展也带来了监管难题。王文泽认为,融资租赁业尽管有一定的金融性质,但与信托、证券、保险和银行仍有本质区别,从整个行业的发展方向和业务创新的需求来看,将主管部门确定为商务部更合适;但是,对具有金融背景的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管,也离不开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费杨生 申屠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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