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
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法人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广电电子")互为担保并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双方在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借款事项上提供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对等信用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
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 本次担保由
广电电子以相应资产在互保额度内作反担保。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1603.37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为人民币15529.44万元,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0月11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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