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7日,武汉塑料与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债权收购协议书
》,同年9月28日,公司与经开公司以及湖南安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方签订《资
产重组协议书》,安邦公司同意承接经开公司在《债权收购协议书》中的全部权
利义务,上述协议已经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依法公告。 此
后,安邦公司并未依协议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公司已于2006年3月27日向武汉仲裁
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和财产保全申请书。
    为保障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与经开公司以及安邦公司于2006年9月20
日签订了《关于解除<资产重组协议书>的协议书》,三方约定终止上述《资产重
组协议书》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该《资产重组协议书》解除后,则由公司与经
开公司继续履行原《债权收购协议》,截至目前,公司与经开公司已履行完毕该
《债权收购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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