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9月22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康隆”,该公司持有本公司59,302,565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4.26%)通知:
    2006年9月15日,深圳康隆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路支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综合授信额度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期限为2006年9月21日至2007年9月20日。 同日,深圳康隆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路支行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深圳康隆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9,302,565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4.26%)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路支行,质押期限为2006年9月21日起至深圳康隆清偿债务后终止。
    有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双方已于2006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