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9月8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受让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和方晓伟分别持有的浙江康恩贝集团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简称“保健品公司”)90%和10%的股权,转让价格总计5000万元人民币(该事项公告已于2006年9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根据有关《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 2006年9月13日,保健品公司已在浙江省兰溪市工商管理局办理完成上述股权转让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至此,公司受让保健品公司股权的事项已全部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