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我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9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向石家庄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石家庄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188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为1年,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公司为此笔担保采取反担保措施。除此担保事项外,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
    该议案不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石家庄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注册资金16445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军,公司经营范围为:市级资本金的经营运作;对电网基金的经营管理;对电力基金的经营管理;负责其他政府指定的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筹资、融资,为市政府确定的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担当发债主体和提供担保。截止2006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82亿元,负债总额4.99亿元,净资产2.83亿元,净利润2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石家庄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石家庄市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188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为1年,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此笔为他人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认为:石家庄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为其签订为期1年的担保协议并采取反担保措施,对公司不会构成损害。
    五、备查文件
    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