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日前接到本公司第二大发起人法人股股东科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科瑞集团”)函告,称其已于2006年9月21日与上海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思源电气”)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出让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5,961.20万股;同时,公司还接到了本公司第三大发起人法人股股东北京亚太世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北京亚太”)函告, 称其已于2006年9月21日与上海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思源电气”)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出让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5,038.80万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法人股股权变动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科瑞集团现持有本公司法人股7,348.2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12%;根据该公司与思源电气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该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中的5,96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2%)转让给思源电气。
    二、北京亚太现持有本公司法人股5,038.8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80%;根据该公司与思源电气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该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5,038.80万股转让给思源电气。
    三、在此提醒投资者:
    本次股权转让的执行存在如下风险:
    (1) 由于本公司股改未满一年,协议所涉股份的转让及过户受到一定限制;
    (2)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尚需得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同时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上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公司将根据此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