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亚太卫星(1045)公布,旗下亚太通信于3月透过其税务顾问向税务局提交一个解决方案,旨在就税务局因亚太通信转让亚太IIR卫星之转发器一事而发出之利得税课税评定提出和解协议后,已于上周五(22日)收到税务局就99╱00年课税年度发出之经修订课税评定及退税通知以及有关00╱01年课税年度之函件,确认亚太通信于有关年度并无任何应课税溢利。 99╱00年年度之应课税溢利净额已修订为零,而于该年度已缴付之税项为数2159万元已退回;及00╱01年年度之应课税溢利净额为零。由于先前有条件暂缓缴交之税项目已获完全解除,因此已购入之7839万港元储税券,连同由购买日期(即06年3月15日)起直至亚太通信就先前所提出反对之最后决定日期(获税务局通知为06年9月20日)之利息均可赎回。 集团认为,有关决定将对亚太通信及集团于本财务年度带来现金流量方面具正面影响。(cc)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