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健芳 北京报道 从证监会基金部监管三处分离出来的基金销售监管处将在2006年年底挂牌,目前,基金监管部副主任洪磊负责这个部门最后的筹备工作。
    这个新部门成立后工作将有四大重点:一是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二是维护销售市场秩序,三是促进销售创新,进一步通畅银行和资本市场之间的资金渠道,四是对销售费率进行研究。
    据悉,未来被推出的法规有,《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资格管理细则》、《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技术指引》等八部指导基金销售的相关规章,同时还将推动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行为准则》。
    除此之外,“对存在销售问题的小基金公司存在与否可能也会被考虑,因为2006年基金业发展迅速,但是不少小基金公司却无法发行新基金,不排除对这些公司进行整合的可能性。”银河证券高级研究员王群航说。
    而证监会基金部基金销售监管处成立,也意味着基金销售监管原则将从把关入口的准入监管转变为“自律备案、行为监管”。
    自1997年开始发展证券投资基金以来,截至2006年6月底,市场上已经运作的基金有266只,基金份额为4269亿,基金资产净值已经突破5114亿。
    虽然基金业发展迅速,但是基金销售过程中一直存在不规范行为,故意抬高基金公司过往业绩、强化新发基金的预期收益率以及低价倾销是基金销售过程中的痼疾。
    由于国内资本市场发展不过10多年,多数投资者对基金理解仍然是重视收益忽视风险,这导致开放式基金发展之初,基金公司就出于利益冲动,在基金销售中刻意强调基金公司过去业绩和新发行基金的未来预期收益。
    2004年,监管层下发《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 “基金公司宣传推介材料不得预测收益率,不得夸大或片面宣传基金”,但投资者却仍旧保持对基金公司过去业绩的盲从。在2006年,由于广发基金、上投摩根基金、易方达基金过去一段时间业绩优秀,这些基金公司新发行的产品都会被投资者盲目抢购。
    投资者过分关注收益而忽视风险导致基金公司不断试图触犯基金销售法规的底线,他们虽然不在宣传资料中预期收益,但可以与研究机构、媒体达成同盟,对基金公司未来销售产品的预期收益进行宣传。
    刻意夸大收益而回避风险的销售基金模式导致的结果可能是,基金投资者一旦买卖基金亏损,就会到基金公司抱怨,银行渠道也会因此而失去客户。
    除了过分宣传收益率外,低价倾销也是基金销售中的一个重要手段,为了鼓励代销人员销售基金的积极性,基金公司在销售基金时采取一项激励政策——以现金形式奖励基金代销人员或返还银行。2004年7月,建行向证监会举报融通基金在销售中对部分客户免去有关申购赎回费用。
    而且,随着股票市场回暖,基金销售升温,基金公司低价倾销会更加明显,监管层一直无法完全禁止。低价倾销的后果是,基金产业链的下游要价成本提高压缩了上游行业的利润,不仅侵蚀到基金公司的利润,并危及一些小基金公司的生存。
    所以,国内的基金销售模式需要改变,除了现有的销售模式之外,推动银行针对代销、零售、个人、机构四类不同的客户群体成为四类业务部门,引入国外独立的经纪人或者代理人也是国内基金业发展趋势,目前国内已经有了独立的基金销售公司出现。
    因此,基金销售市场复杂化和多元化都需要一个专门的部门来管理。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