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交通部将针对交通建设领域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开展集中治理,杜绝工程转包,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交通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交通部日前下发的《关于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通知》,此次治理活动与当前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相结合,遵循“严查、严处、严管”的工作原则。
他介绍,从第四季度开始,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将对在建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交通行政机关、建设单位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指定施工企业转包和分包的行为;施工单位有无出借资质的行为,有无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行为;监理单位有无接受施工单位好处,纵容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
他指出,对利用职权指定转包、分包的交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项目业主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无论是否获利,均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及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同时违规企业和人员将记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进入交通建设市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位负责人表示,交通部还将从五个方面入手,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快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对参与建设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信用登记和信誉评价,对社会公布;二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组织管理实施方式,加快推进设计施工总承包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试点工作;三是进一步引导和培育工程分包和劳务市场,严格资格准入和登记制度,严格企业资质的评审;四是进一步推进监理制度改革,完善监理责任追究制;五是进一步强化行业协会在引导企业诚信自律、创建健康行业文化等方面的职能,促进企业自觉抵制转包和违法分包。
此外,今年7月,交通部曾出台新版《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并于8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着重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权限做了调整和明确,精简了行政审批,改变了监督管理方式,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新《办法》规定,交通部要依据职责负责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项目和交通部确定的其他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但这些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等内容的监督检查仍然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实施。
同时,新《办法》指出,为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规定,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公路建设项目法人不得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禁止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
另外,新《办法》要求交通主管部门要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情况应进行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调了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等。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