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06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报备函》,中国人民银行已备案同意本公司发行2006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并核定该短期融资券由中国农业银行负责主承销。 根据《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的规定,本公司于2006年9月26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2006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5亿元,期限为365天。该期短期融资券采用贴现发行,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根据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发行价格,到期按短期融资券面值兑付。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