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字[2006]205号《关于同意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注销以股抵债股份的批复》批准本公司注销以股抵债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