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发行申请,已于2006年9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06年第41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