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2006年9月15日 以书面方式通知于2006年9月25日上午9: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周建松先生、刘礼华先生、蒋纬球先生、张卫明先生、张国春先生、周江益先生、刘印先生、赵连城先生、韩之俊先生、马宗况先生、陈良华先生共计11名董事和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董事出席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建松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为江阴法尔胜贝卡尔特光缆钢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阴法尔胜贝卡尔特光缆钢制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比利时贝卡尔特公司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申请1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 关于为深圳法尔胜彰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深圳法尔胜彰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台湾彰沅实业有限公司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51%的股权。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分别向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贷款2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申请人民币贷款34000万元;向华夏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银票)3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银票)4000万元;向中国银行江阴支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银票)10000万元。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关于同意江阴法尔胜线材制品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苏法尔胜线材制品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加拿大康耐克斯公司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75%的股权。考虑到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澄星股份,股票代码:600078)之控股股东]为本公司部分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江阴法尔胜线材制品有限公司为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江阴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39775.48万元,占本公司200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1.68%,其中对外担保为585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为33925.48万元,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被担保对象中除江苏法尔胜新日制铁缆索有限公司外,2005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均没有超过70%。
    包括本次董事会决议提供的担保在内,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仍未超过公司200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董事会决议提供的担保无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上述被担保对象将向有关金融机构提交融资申请,本公司将在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后,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