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保险公司负责人纷纷建议建立支持保险业发展的税收体系
    在昨天举行的“保险业税收问题国际研讨会”上,与会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一致认为,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需要在税收政策的安排上尽快作出进一步的调整。
    人保财险CFO王银成表示,传统上,我国农业保险主要由人保提供,虽然赔付率一直很高,但作为国有独资公司,人保一直承担了部分社会责任。随着我国保险业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和人保海外上市,股东要求提高回报的内在约束限制了商业保险公司在缺乏政策支持条件下发展农业保险的动力。因此,农业保险的发展需要国家给予更大的政策支持。
    王银成建议,国家应用5至10年的时间,逐步把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提高到一定的水平。从美国的情况看,政府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约占农业增加值的1%。同时,要落实各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责任。
    他强调,在下一步的政策调整中,需要解决好三个主要问题:农民买不起保险、农业保险经营成本过高以及农业保险中巨灾风险难以分散。因此,补贴主要分为三部分:对保费的补贴;对承担农业保险的商业性保险公司补贴一部分营业费用;对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提供资助,为农业保险建立巨灾补偿基金。
    王银成还建议,对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以外的其他农业险产品也免征营业税;免征保险公司经营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的所得税,减征其他农业险产品的所得税;对专业农业保险公司,可在一定期间内免征或减征所得税,以利于其降低成本,增大保险费的返还比例,提高农民保险费的支付能力;允许农业保险经营主体从经营盈余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保险准备金,并在税前扣除,以增加经营主体的资金实力;对农村营销员减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中国人寿CFO刘家德则建议,对个人购买普通寿险出台优惠规定,对各类保险给予明确免税待遇。借鉴国外,允许个人每年在一定额度内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这可以大大提高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积极性,将潜在寿险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
    他还建议,应建立企业年金优惠税制。对个人所得税,建议参照美国EET税制模式,允许在缴费环节免税;如果近期内出台EET税制模式存在困难,则建议对企业为老员工补缴的年金出台较为优惠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适当降低公司和员工的税务负担。对企业所得税,允许投保企业在缴费环节缴纳的年金在当年工资的一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平安保险集团财务总监任汇川建议,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率;国家应出台全国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年金发展,以补充社会养老保险不足;国家对信托计划的各相关主体的纳税环节予以明确,制定详细的税收指导办法,以方便各信托主体的税务处理;因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回收期较长,建议对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取得的收益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