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9月26日在广西柳州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能成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86,344,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0,821,800股的45.25%。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其他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变动的议案;
    (1)以86,344,504股赞成、零股反对、零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同意苏东升董事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2)以86,344,504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同意推选袁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变动的议案。
    1、以86,344,504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同意施鸿根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
    2、以86,344,504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同意孙武志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3、以86,344,504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同意推选苏东升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4、以86,344,504股赞成、零股反对、零股弃权,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同意推选林波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周游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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