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能上!”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如此解释这个名为《关于做好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
在酝酿了将近半个月后,国土资源部终于下发了这份第一个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配套文件。 国土资源部将联合国家发改委在今年年底前,对已向国务院报批的建设项目,挂钩的补充耕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清查。在当前中央不断加强土地调控力度的背景下,这种严格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要求的做法引人关注。
早在一月前,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等5部委联合开展了一次全面对新开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清查工作,重点锁定在了钢铁、电解铝、电力、纺织等十大产能过剩行业。在被清查的新开工项目中,约40%的项目在征用土地、环境评估和审核程序等方面不同程度地违规;而钢铁、水泥、电力等产能过剩行业的投资又有卷土重来的迹象。其中尤其以土地问题最为严重,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这一清查结果也就成为了9月初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直接原因。
和上次清查相比,这次的清查针对性将更强,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介绍说,这次清查的重点将是对省级批准(批准、备案)项目增加发改委符合性审查环节;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审查;城市批次用地需补报相关材料。
有专家认为,对比前后两次清查,在前一阶段针对高污染、高耗能等产业层面的清查取得一定成效后,政府已经转向了对土地的清查,而且预计此次清查结果将成为国土资源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土地新政的重要参考数据。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已经对这次清查划出了明确的时间表,上述文件中规定,已向国务院报批的建设项目,挂钩的补充耕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要在2006年年底前完成验收;实行边占边补的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型水利水电设施、交通项目,挂钩的补充耕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要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赖大臣)
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昨天(9月26日)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严肃的态度和铁的纪律,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格管理土地的各项规定,决不能触动违法越权批地、擅自用地这条“高压线”。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9月26日表示,国土部将从严控占用基本农田、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审查等五方面入手,从严从紧审批建设用地,提高建设项目用地批准门槛。
这两年,国家为抑制节节攀升的房地产价格所出台的措施可谓不少,但效果并不明显,尤其是一些中心城市,商品房价格还在屡创新高。老百姓为了住房甚至开始节衣缩食,平时的“零花钱”可是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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