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消息,根据国务院关于打击商业欺诈的总体要求,以及全国整规办、中宣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13个部门关于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统一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汇总、整理了近年来全国外汇管理系统在日常管理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外汇违法逃逸类企业信息,并首次在外汇局国际互联网站及《金融时报》予以公开披露。
此次公布了400多家逃逸类企业信息,其中30多家已被查明存在倒卖核销单行为而涉嫌倒卖国家公文罪,其余大部分存在违反外汇进出口核销管理规定的行政违法违规行为。
当前,行政执法面临的难题之一就是一些经济主体实施违法活动后进行逃逸,采取各种方法逃避检查和处罚。有的向管理部门提供的办公地点、联系电话无法找到;有的在注册信息变化后不及时依法更新;有的甚至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利用虚假资料注册空壳企业进行骗贷、骗汇、骗税等商业欺诈及违法犯罪行为。最近,外汇局与公安机关联合破获的一案件中,犯罪人先后虚假注册了10多家空壳公司,在不到9个月的时间里,先后骗取核销单8333份,涉案金额高达5217.16万美元,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也给一些实际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对倒卖核销单等已触犯刑律的违法企业,外汇局表示,将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坚决将其绳之以法,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法律的权威。那些仅仅违反外汇管理法规且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主动与当地外汇管理部门联系,接受调查和处理,并切实以此为戒,强化自觉守信、合规经营的意识。同时,外汇局公开披露那些已被注销的外汇违法企业,也是为了增加全社会对负面信息的认知,谨防有人以这些企业的名义从事商业欺诈及违法犯罪活动。
外汇局自2006年4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制度,把全外汇系统处理的外汇违法案件信息以公开披露和供社会查询两种方式予以披露。今后,外汇局还要把对逃逸类企业信息的公开披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