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铭 周松林
    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明确,从10月9日起,G公司取消“G”标记,恢复股改方案实施前的股票简称;未进行股改或已进行股改但尚未实施的公司,其简称前冠以“S”标记,以提示投资者。
    上证所特别指出,若股改方案9月29日前已获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且已刊登实施公告的,股票简称前暂不冠以“S”标记。
    10月9日后完成股改的公司,简称前将不再冠以“G”标记,但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仍不设涨跌幅限制、不作除权处理、不计入指数计算。带“S”标记的公司完成股改后,其简称将摘去“S”标记。简称被加“S”标记的未股改公司股票,目前其交易制度暂不调整,但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股改的整体安排,将对这类股票的交易制度作出必要调整。上证所明确表示,将在今年底对这类股票的交易制度进行调整。
    沪深交易所表示,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已完成股改,以冠以“G”的形式对其交易进行提示已无必要。同时,未股改公司由于存在再融资受限等风险,其交易需要有一定的提示。在证监会协调下,交易所为更好地提示未股改公司投资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作出了调整有关公司股票简称标记的决定。(通知见A1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