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唐山市国资委的支持和帮助下,本公司股东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25日以现金方式全部清偿其所占用的本公司资金11699401.5元。
    特此公告。
    
    200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