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上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帕威尔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2,6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根据江苏帕威尔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授信额度申请情况,按照对江苏帕威尔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从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到2007年9月4止,为江苏帕威尔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1,326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议案》,以上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内容详见2006 年3 月28 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本公司在2006年9月28日以前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截至2006年9月25日,公司暂借了2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现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06年9月28日前将暂借的2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本公司已于2006年9月27日以自有资金将暂借的2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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