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从2006 年9 月28 日起,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简称和股本结构的变化如下:
    一、股票简称的变更
    公司股票定于2006 年9 月28 日恢复交易。 从2006 年9 月28 日起公司的股票简称由“力合股份”变更为“G 力合”,股票代码"000532"保持不变。2006 年9 月28 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2006 年9 月29 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纳入指数计算。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51,376,508 43.91 有限售的流通股 151,369,171 43.91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62,312,897 57.17
高管股 7,337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21,596,962 42.8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93,331,831 56.09
公众股 121,592,347 42.83 公众股 193,331,831 56.09
高管股 4,615
三、股份总数 283,909,859 100.00 三、股份总数 344,708,339 100.00
    三、其他事项
    1、由于深圳市彩益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1,105,000 股被冻结,该股东应支付对价74,503 股无法支付,由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国资委”)、深圳市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力合”)按比例分别代为垫付。除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中所列代垫支付对价外,珠海市国资委代为垫付对价增加14,901 股,清华力合代为垫付增加59,602 股。总计,珠海国资委代为垫付对价153,187 股,清华力合代为垫付对价612,746 股。
    2、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及公司的股本总数将发生变动(如前表所示),但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变化情况如下表:
改革前 改革后
报告期间 每股净资产(元) 每股收益(元) 每股净资产(元) 每股收益(元)
2005年12月31或2005年度 1.56 0.083 1.284 0.068
2006年6月30或2006年半年度 1.615 0.057 1.330 0.047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9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