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9月26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准(国资产权[2006]1167号,关于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
    特此公告。
    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