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昨日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常执字第252-3号《民事裁定书》,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9月13日拍卖了常州东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685.33万股,由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竞得。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常州东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685.33万股归买受人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有关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