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为:全体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中国石化股票。
    ●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9月29日。
    ● 公司A股股票复牌日及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6年10月10日。当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停板,不纳入指数计算。
    ●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A股股票简称"中国石化"、A股股票代码"600028"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9月25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9月21日、9月22日和9月25日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改革方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的股份数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其中:同意的流通A股股份数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有表决权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98.5%,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有表决权的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二、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改革方案对价安排:
    中国石化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国石化全体流通A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支付2.8股中国石化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A股股东总计支付78,400.0万股股份。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流通A股股东获得支付的对价股票78,400.0万股将于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06年10月10日上市流通。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对价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股比[1] 股数(万股) 股比[2] 股数(万股) 股比[1]
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6,653,519.1 76.74% 77,714.7 99.13% 6,575,804.4 75.84%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676.0 0.68% 685.3 0.87% 57,990.7 0.67%
合计 6,712,195.1 77.42% 78,400.0 100.00% 6,633,795.1 76.51%
    根据本实施公告签署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支付对价安排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1:表示占总股本的比例。
    注2:表示占合计对价股份的比例。
    三、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1、 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9月29日。
    2、 股票复牌日及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10月10日。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A股股票简称及股票代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A股股票简称"中国石化"、A股股票代码"600028"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国石化全体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2.8股中国石化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A股股东总计支付78,400.0万股股份。
    2、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于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
    3、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登记结算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A股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4、流通A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无须纳税。
    六、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万股) 变动数(万股) 变动后(万股)
非流通股 1、国家持有股份 6,653,519.1 -6,653,519.1 0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58,676.0 -58,676.0 0
非流通股合计 6,712,195.1 -6,712,195.1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家持有股份 0 6575,804.4 6575,804.4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57,990.7 57,990.7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6,633,795.1 6,633,795.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280,000.0 78,400.0 358,400.0
H股 1,678,048.8 0 1,678,048.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958,048.8 78,400.0 2,036,448.8
股份总额 8,670,243.9 0 8,670,243.9
    七、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万股) 最早可上市流通时间[1]
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5% 433,512.2 G+12个月
5% 433,512.2 G+24个月
65.84% 5,708,780.1 G+36个月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67% 57,990.7 G+12个月
    注1:G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首个交易日。
    八、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六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高朝晖、刘峰
    联系电话:010-64990060
    传真:010-64990022
    2、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
    5、《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6、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函;
    7、《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东沟通协商结果的公告》;
    8、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1149号文《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事宜的批复》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陈革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