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章轲 发自北京
我国沿海共有直排入海污染源排污口643个,约84%的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
一份即将向国际社会提交的《中国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国家报告》(下称“报告”),正在国土资源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部委征求意见。
据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有关官员透露,“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全球行动计划第二次政府间审查会”将于10月在北京召开。为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政府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成就,寻求多方支持和合作,我国将向大会提交报告。在各部门提供资料的基础上,编制组已编制完成报告征求意见稿。
60%废水直排入海
据报告透露,全国共有海洋倾倒区98个,实际使用78个,共倾倒疏浚物19276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1.5%。沿海共有直排入海污染源排污口643个,2005年全国陆源排海污水总量317亿吨,即全国约60%的废水排入海洋。
海上溢油事故是重要的污染源之一。据统计,1976年至2000年,沿海共发生大小船舶溢油事故2353起,平均每3.5天发生一起。其中,溢油量在50吨以上的重大溢油事故53起,总溢油量29754吨。
沿海推广无磷洗涤用品
报告称,沿海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同时经济和人口的持续增长也使河流及近岸海域水环境面临巨大压力。
报告建议,实行海区环境保护行政领导责任制。跨地(市)的入海河流,由省(市)指导协调,跨省(市)的入海河流,由国家指导协调,并纳入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另外,沿海省(市、自治区)全面推广使用无磷洗涤用品,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发布沿海省(市、自治区)农药、化肥污染重点控制县、区名录,提出控制指标,明确控制任务,制定相应规章。
“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全球行动计划”(GPA)是1995年由多个涉海国家和地区在联合国于美国华盛顿形成并通过的一项国际协定,号召区域海和各成员国分别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RPA和NPA),旨在推动从国家、区域到全球的3个层面共同采取行动来保护海洋环境。中国是参加GPA协定的成员国之一。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