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28日在2006年中期报告
"重要事项"中披露:计划在2006年9月底实施关于历史上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的清欠方案;计划在2006年9月30日前进入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工作
程序,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未按照承诺进度进行清欠
和股改工作说明如下:
    一、因公司于2006年9月24日对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开发公司
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在方案报批过程中按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了调整
,故公司审议上述清欠方案的股东大会未按原预定时间召开,召开时间定于2006
年10月13日。 故公司计划在10月底前实施完成清欠方案。
    二、公司相关股东已将股改材料呈报给有权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批和备案程
序,截止目前,公司因尚未取得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备案表而未进入股改程
序。公司计划在2006年10月底前进入股改程序。
    对于公司未按照承诺进行清欠和股改,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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