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本 钢于2006年7月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6月30日签发的证监公司
字〖2006〗126号文,该文核准本钢板材向本钢集团发行20亿股人民币普通股用
于收购本钢集团的相关资产;同日,本钢集团获得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6月30日
签发的证监公司字〖2006〗127号文,该文同意豁免本钢集团因取得公司发行的
20亿股新股导致持股数量达到25.75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12%)而应履行
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了本次发行
相关事宜。2006年8月2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
,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新增20亿股份的登记及股份限售。2006年9月28日,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手续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股票面值:1.00元/股;
    本次发行股数:200,000万股;
    本次新股发行价格:4.6733元/股;
    本次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流通A股,上市日为200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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