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化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6年9月28日召开,通过如下决议
: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提供资产抵押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和县支行乌江营业所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房
地产作为抵押,资产作价人民币22,500万元。截至2006年6月30日,由该合同担
保共向中国农业银行借款计8,150万元,用于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借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安徽证监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06年10月16日召开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议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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