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2006 年5 月17 日,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翔集团”)受让象山西周镇资产经营公司所持宁波华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华众”)49%的股权,并同时更换宁波华众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周敏峰先生,因此依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宁波华众2006 年6 月至8 月的日常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
    2006 年9 月12 日,华翔集团向本公司转让所持宁波华众49%股份,由于宁波华众法定代表人仍为周敏峰先生,因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宁波华众的日常交易自2006 年9 月起仍为日常关联交易。
    2006 年6 月至8 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06 年9 月至12 月该类交易预计发生情况如下: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宁波华众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与宁波华众发生的销售商品关联交易,包括本公司向宁波华众销售“模块支架”等半成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华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华涛”)向宁波华众销售奥迪A4A、B、C 柱等半成品;宁波华翔日进汽车零部件涂装有限公司(以下称“宁波日进”)向宁波华众销售“水星罩盖”等电镀产品,详见下表:
关联交易类别 时间 公司名称 关联人 总金额(万元) 定价依据
销售商品 2006年6-8月 宁波华翔 宁波华众 94.16 市场价格
宁波华涛 宁波华众 1036.25 市场价格
宁波日进 宁波华众 8.64 市场价格
2006年9-12月(预计)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宁波华众 830.00 市场价格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宁波华众发生采购货物的关联交易
    与宁波华众发生的采购商品关联交易,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华涛向宁波华众采购奥迪A4 的A、B、C 柱等产品指定用原材料ABS 和相关配件;上海华新向宁波华众采购上海通用相关车型的半成品零部件所致,详见下表:
关联交易类别 时间 公司名称 关联人 总金额(万元) 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 2006年6-8月 宁波华涛 宁波华众 320.25 市场价格
上海华新 宁波华众 306.60 市场价格
2006年9-12月(预计) 宁波华涛 宁波华众 162.00 市场价格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华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华众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1993 年9 月,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法定代表人周敏峰。主营经营范围:塑料造粒及塑料制品制造,汽车模具等,主要产品为轿车内饰件,主要客户是一汽集团、江铃汽车等,该公司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 2006年9月12日前 2006年9月12日后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华翔集团 245 49 0 0
宁波华翔 0 0 245 49
澳门鸿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外方) 150 30 150 30
陈云财 105 21 105 21
合计 500 100 500 100
    注:2006 年9 月12 日,华翔集团向本公司转让所持宁波华众49%股份的相关法律手续办理完毕。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06 年5 月17 日,华翔集团受让象山西周镇资产经营公司所持宁波华众49%的股权,并同时更换宁波华众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周敏峰先生。
    华翔集团同时持有本公司25.22%的股份,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宁波华众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2006 年6 月——8 月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06 年9 月12 日,华翔集团向本公司转让所持宁波华众49%股份,由于宁波华众法定代表人仍为周敏峰先生,因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宁波华众的日常交易自2006 年9 月起仍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宁波华众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06 年6 至8 月,宁波华众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华涛、宁波日进、上海华新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765.90 万元。通过整体预测,预计2006 年9 月至12 月,上述交易还将发生的采购及销售金额约为1,000 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华新、宁波华涛和宁波日进与宁波华众之间的关联交易按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华新、宁波华涛与宁波华众进行的关联交易,是上海华新、宁波华涛和宁波日进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半成品买卖行为,交易双方都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和郑国先生回避了此项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华新、宁波华涛和宁波日进与宁波华众发生的日常交易是因产品专业优势互补的关系,进行采购和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更好地利用公司资源。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代表人意见:“经核查,本机构认为,宁波华翔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宁波华众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上述交易,宁波华翔已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及郑国先生执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宁波华翔的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符合董事会决定权限,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价格公允合理,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交易情况
    公司目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有十一家,分别是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华新汽车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宁波米勒模具制造有限、上海大众联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玛克特汽车饰件限公司、宁波华翔日进汽车零部件涂装有限公司、宁波华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辽宁陆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责任公司、公主岭市华翔汽车内饰件有限责任公司。因为公司内部生产组织和工序流程的需要,存在母公司与上述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半成品的情况,所以母公司与上述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存在销售商品或者采购货物的交易。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需要参照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决定进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9 月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