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9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黄涤岩监事长召集并主持。 应到监事8名,实到7名(亲自出席 5名,高峰监事和袁美珍监事书面委托王梁监事代行表决权、黄殿鹏监事因无法取得联系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再次延期的决议
    根据2006年7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延期至2006年10月15日之前进行。由于目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工作尚未完成,会议决定第三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再次延期至2007年1月15日之前进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将顺延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止。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郑重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之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确保公司正常运行。
    上述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改《中国民生银行监事任职条件及选任办法》个别条款的决议
    会议决定将《中国民生银行监事任职条件及选任办法》第15条、第17条、第23条、第27条中“单独或合并持有5%股份”修改为“单独或合并持有3%股份”。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民生银行监事任职条件及选任办法》(修订稿)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会议决定于2006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再次延期的议案;
    2、关于修改《中国民生银行监事任职条件及选任办法》个别条款的议案;
    3、关于续聘200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该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9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上述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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