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06年9月1日披露 “力争在2006年9月底前进入股改程序”,但至今未进入股改程序,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深切歉意。
    公司一直积极推进股改工作,但因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就非股改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所以仍未能在9月底前进入股改程序。
    公司正竭尽全力在各非流通股股东间进行协调,准确的股改时间无法自主确定,力争最早在2006年10月底前、最迟在2006年12月底前进入股改程序。
    特此公告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