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有关交易事项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对于已经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但尚未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司,在行情显示该股票简称前冠以"S"标记。 公司现已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但无法在10月9日之前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06年10月9日起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为"S东汽"。另外,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仍为"600006"。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