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消息,2006年9月27日,AMD诉英特尔案件当事方于特拉华的联邦地区法院进行庭前会晤,参加由法官Joseph Farnan主持的进程/日程安排会议。当天法官确定,该案审判日期为2009年4月27日。
在听证程序中,他们讨论了法院前不久做出的批准英特尔“关于驳回海外损失请求的动议”的裁决。AMD主要诉讼代理律师,O'Melveny and Myers合伙人Chuck Diamond指出,收集英特尔海外行为的证据对于决定案件结果非常必要,因为70%的市场在美国之外。同时,集体诉讼的律师也认为海外证据对他们的案情也至关重要。
法官将此海外行为作为未决问题,交由法官指定的专业法律行政人员决定。AMD将视结果决定是否上诉。
法官Farnan也同意将文件收集提供时间展期三个月并要求报告最新进展情况,并将12月初定为与第三方就取证范围进行协商的最后期限。这对决定是否明确达成协议的日期非常必要。当事方同意于2006年12月7日就进程/日程安排再次进行庭前会晤。
对此次会晤的结果AMD相关发言人表示,AMD很高兴法官已经将2009年4月27日定为确定的开庭日期。我们相信,确定的开庭日期将极大地推进对英特尔非法行为的调查。
该发言人表示,法官已经同意AMD可以对英特尔海外行为诉讼请求的处理问题寻求重新审议。AMD一直认为英特尔作为一家全球公司,它的行为,无论实质上在什么地点发生,都对美国消费者和最终用户造成了损害,抬高了物价,阻碍了创新。不仅如此,我们认为任何对英特尔在美国的行为的调查都必然要寻求其海外行为的证据,因为70%的x86市场在美国之外。我们会将这个问题提交法官指定的专业法律行政人员并等待其决定。
该发言人强调表示,值得注意的是,法官的这一指令对正在进行的集体诉讼的调查范围并没有影响。随着美国诉讼的进展,连同至少70起集体诉讼,以及世界范围的反垄断调查,我们坚信英特尔将无法再逃避其非法及滥用行为的责任。
据了解,双方的庭前会晤仅是案件正式开庭前的一项重要法律程序,双方可以就各自的收集的证据向法院展开阐述,并提出自己的相关建议。此前法院批准英特尔“关于驳回海外损失请求的动议”的裁决,并不意味着是最终定论。因为根据美国相关法律程序,该决议还需交由法官指定的专业法律行政人员来决定,而且AMD公司还有权对专业法律行政人员做出的决定进行上诉。
可以预见,随着该案件开庭时间的最终确定,针对英特尔的反垄断全面展开的大规模调查是不可避免的。 作者:忘川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