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在2006年中期报告中就重启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事宜披露:“预计将于2006年9月底之前再次公告股改方案,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股改进展情况。 ”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深圳中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由于有关各方尚未能确定股权分置改革具体方案,故未能按上述承诺期限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经征询控股股东深圳中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意见,结合相关程序的进展安排,预计本公司将于2006年11月30日前再次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