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便利企业贸易资金的使用,加强对贸易外汇真实性管理的有效性,将对贸易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对合法经营的企业给予充分便利,对「关注企业」则严格审核其办理收汇和结汇等业务。 外汇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通知规定,凡属正常合法经营的企业,可直接按规定办理贸易项下收汇和结汇。对于那些年度内贸易收汇与应收汇总额相差10%以上,或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记录等情况的,列入「关注企业」名单,须经严格审核后方可办理有关业务。 但对船舶、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等特殊收汇单位,以及一年内贸易收汇与同期应收汇的差额绝对额较小的单位,可适当放宽有关标准。初步测算,按此分类方法,全国平均约有95%以上的企业将因此而进一步获得便利。 通知要求,银行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贸易外汇资金流入的真实性审核;外汇局要加强对银行和「关注企业」的监督,加大对异常情况的分析、核实和排查力度,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另外,通知加强了对贸易收汇的退汇管理,尤其是对汇入后又退回的款项,要求收汇单位向外汇局说明情况,并提供银行出具的关于该笔收汇是否已结汇情况的书面证明,切断不明资金流入套利后回收的渠道。(fa)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