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欧盟对中国皮鞋征收反倾销税
晨报记者李耀宗报道 昨天,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发表谈话,回应欧盟通过对中国皮鞋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决定。崇泉指出,中方认为欧盟在此案过程中存在法律缺陷。
崇泉表示,中方注意到,欧盟在此案上将反倾销措施由通常的5年期限改为2年,终裁税率比初裁税率有所下降。 但中国企业和产业界对欧盟最终决定对我皮鞋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表示不满。
崇泉指出,中方认为,欧盟在此案立案、调查和裁决过程中存在诸多与WTO规则和欧盟反倾销法不符的法律缺陷,欧方对中国皮鞋采取反倾销措施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损害了中国皮鞋企业的正当权利,中方将密切关注和评估事态的进一步发展,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10月4日,欧盟25个成员国以微弱优势投票通过了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的正式反倾销方案。根据这一方案,欧盟将从10月7日起分别对两国皮鞋征收16.5%和10%的反倾销税,为期两年。此前不包括在临时性反倾销征税范围内的童鞋,也将被纳入正式反倾销征税范围。
据了解,去年欧洲卖出的25亿双鞋中,有半数来自中国。今年上半年,欧盟对中国的贸易逆差达到创纪录的576亿欧元。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