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满 北京报道
    “一旦征税,可能引发分红保险退保风潮。”作为国内最大寿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的首席财务官(CFO),刘家德的担心代表了整个行业当下一刻的忧虑。
    分红保险占有中国寿险市场近60%的份额,如今这些曾以免税名义出售的产品遭到越来
    越多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要求。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近期颁布文件,取消了长期寿险在报批税收优惠期间的免税待遇,改为营业税先征后退。
    “保险公司对这些税收政策的新动向反应非常强烈,”保监会人士表示,“对大公司来说,这意味着巨额的税务支出,对于小公司,则会造成现金流紧张。”
    分红险开征个人所得税
    没有人能够明确地说出到底是从哪个地区开始的,但是从去年年中到现在,已经陆续有广州、哈尔滨、新疆等十几个省市地区的地税部门向在当地经营的保险公司要求,对分红险的保单红利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中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要求。
    “没办法,虽然公司很不情愿,但征税具有强制性,所以投保人在这些地区拿到的红利只能是原来红利的80%,公司在把红利打到客户的银行账户时,直接由银行扣缴。”某合资保险公司财务副总监说。
    事实上,我国税收有关政策从未明确分红险红利是否征税。分红保险自诞生之日起,一直默默享有免税的待遇。这一点甚至成为众多保险代理人推销产品时的招牌。
    令寿险业人士担心的是,征收个人所得税不仅会阻碍分红保险产品的销售,甚至可能引起退保风潮。
    因为,8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加息0.27个百分点,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已达2.52%,明显超过分红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2.50%。分红保险的收益率优势仅在于免税一项上,一旦政策明确对分红险征税,分红险的实际收益率有可能低于一年期定期存款。
    “一旦客户发现实际收益率明显低于当初的预期,很有可能会退保。”上述合资寿险公司人士说。
    在他供职的这家新公司,保费收入的85%来自分红保险,而即便在中国人寿、平安寿险这样的老公司,分红保险也占据着绝对主导地位。
    “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先把征税行动暂停。”保监会人士说。
    而在他看来,分红保险根本不应该成为征税对象。“分红保险的‘分红’,与其他投资产品的‘分红’不是一个概念,”他说,“分红保险的红利由三部分构成——死差、费差和利差,前两项是保险公司基于谨慎原则下多收的保费,理应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返还给客户,只有第三部分是真的投资所得。”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主管合伙人何坤明则认为,参照国外经验,出于对个人福利计划的支持,分红保险大多免税,在国内即便要征收也应该只针对第三部分的收益。而且,在中国,投保人缴纳的保费本身就是税后收入,如果再对保单收益征税,就存在双重收税问题。
    对此,有关政府部门人士则认为免税“理由不够充分”。该人士指出:“中国本身的税制是古典税制,就存在双重征税的模式,如果对保险业实行单一税制就是对其他行业的不公平。”
    营业税先征后退
    分红保险因政策模糊而引发分歧,长期寿险的营业税压力则直接来自于国家税务总局的一项新规定。
    我国税收政策规定,对1年期以上长期寿险产品免征营业税。一直以来,长期寿险产品在免税报批环节即可享受免税待遇。
    但今年8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没有获得正式免税批准之前,对相关保险产品的营业税先征后退。
    “退税并不是立刻返还现金,而是在产品获批成为免税产品后,拿先前已缴的税去抵扣应缴税的险种的税费,由此间接实现退税。”某寿险公司财务总监解释道。
    这家寿险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依照这种退税方法,该公司最快也要4到5年才能将最初多缴纳的税款全部抵扣回来。而且,前提是该公司未来只推出一项新产品,该产品在6个月后就获得免税批准。
    目前,具备免税条件的长期寿险已经成为各家寿险公司新产品的主流,而需要缴税的产品只占新产品开发的极小部分。
    “因此,最有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是,保险公司进行先征后退的新产品保费可能要占到公司产品的80%,而非免税的产品只有20%,用20%的产品的营业税抵扣80%的产品多缴的税,一直会存在时间差和比例上的差异,因此可能需要用5年、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全部抵扣完。”
    根据政策规定,保险公司的营业税率为5%,这对于那些动辄数十亿新产品保费收入的寿险公司来说,意味着上亿的预缴税款负担。
    “对于老保险公司来说,保费规模上得快,缴付的金额也就大,但因为资金实力雄厚,可以受得住;而对于新公司,就会造成现金流紧张,因为这些新公司还没有实现利润,通常寿险公司要6到7年才能盈利。”保监会人士分析。
    但即便是大公司,也感到困难重重。刘家德说:“先征后退对保险公司造成三个难题:增加了准确计算应交税金的难度;险种损益核算不真实,不利于信息披露;办理抵税、退税程序复杂。”
    美国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营运总监兼总精算师李达安则透露,“我们有些产品已经上报待批超过两年了”。而来自保险业内人士的普遍说法是,“办理免税报批的时间,最快也要两三个月,半年、一年都算正常。”
    而由于完成抵扣退税的时间很长,使得保险公司大量资金被占用,无法进行有效的投资运作,造成投资收益损失,李达安说,这“对于保险公司满足已经向保户承诺的投资收益、有效控制和预测现金流会带来困难”。
    由于保险公司反应强烈,在行业协会与各地方税务局沟通后,目前,部分地区已达成了放宽执行期限的共识,即新产品免税报批时间超过一年后仍未获准免税的,才执行先征后退政策。
    但是,保险业似乎更希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建议取消产品营业税逐个审批的做法,税务机关可对免征营业税的产品类别做出规定,保险公司在向保监会备案产品时申明产品税务类别。税务机关根据保监会的备案准许,对于符合免征条件的产品予以免税。”李达安说。
    目前,保监会已经开始牵头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各相关方进行沟通。
    “我们希望各方可以在共同研究、协商的基础上作出决策,而在此之前,建议财税部门谨慎行事。”保监会人士说。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