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首届年会”期间,著名经济学者吴敬琏(吴敬琏新闻)提出观点认为,在中国实现全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他的这一观点得到许多人的赞同,在社会公众中引发热议。
所谓“全民低保”,主要指的是将占全国人口中大多数的农民纳入社保范围,让更多人享受到社会保障福利。 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我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的人群,分别达到17487万人、13783万人、10648万人、8478万人和5408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968亿元。总体上看,我国社会保障覆盖的人数在不断扩大,社保基金收入在逐年递增,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已初步搭建起来。但具体分析可以发现,目前的社保体系主要解决的是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所引发的突出矛盾,“两个确保”和“三条社会保障线”为数千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以及一部分城市低收入者解决了实际困难。然而,除了少部分富裕地区,广大农村仍是被社保“遗忘”的角落,数以亿计的农民的养老、医疗、失业等问题仍得不到社会保障。
实现“全民低保”,将更多的人,特别是将农民纳入社保范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想方设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基本医疗需求,消除老百姓对于年老、疾病、失业的后顾之忧,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前提。同时,借助社会保障的再分配功能、调节收入分配,减少和缓解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机会不均等现象,必将极大地体现社会公平与公正,必将有助于建立一种新型的分配制度,逐步缩小贫富差距,进而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实现“全民低保”当然需要花钱。有的专家曾经测算过,如果将农民纳入养老、医疗保险范围,每年大约需要多支出2600亿元。显然这并不是一笔太大的支出,与目前3万多亿的财政收入相比,这笔钱国家是能够拿得出来的。何况,如果我们的投资热能降降温,节省出一部分建设资金,或者如吴敬琏所说,从每年上万亿的公费吃喝、公费用车、公费出国等支出中节约一部分,“全民低保”的费用已经足够了。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近年来在全国推行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试点工作,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为实现“全民低保”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认为,能否实现“全民低保”,不仅要看客观条件是否具备,更重要的是它将检验我们怎样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