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当前一些“老大难”火灾隐患久拖不改,以致酿患成灾。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从11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记者8日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了解到,这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要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分类制定整治工作对策,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以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在我国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