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06年9月18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06年9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毅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成立战略委员会及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推举赵毅新女士、许尚峰先生、齐兆生先生三位董事担任委员,选举赵毅新女士为该委员会主任。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成立审计委员会及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推举徐国君先生、赵毅新女士、杨伟程先生三位董事担任委员,选举徐国君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推举杨伟程先生、赵毅新女士、许尚峰先生、张新义先生、徐国君先生五位董事担任委员,选举杨伟程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30日 |